综治维稳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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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0-09-24 15:34:52 来源: 作者: |
关于转发《关于襄樊市建立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意见,现将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信访局、省社科院联合调研组《关于襄樊市建立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情况的调查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襄樊市建立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的做法,深刻认识整合综治维稳力量对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整合力量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要借鉴襄樊等地的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建立基层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整合综治维稳力量的方案,并加紧部署,抓好落实,力争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综治维稳中心,有效整合综治维稳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此项工作将作为今年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终检查考评。 三、请各地于11月底前,将建立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的情况报省综治办。 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8年8月6日 关于襄樊市建立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3月29日至4月1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鲁志宏带领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信访局、省社科院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对襄樊市建立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与干部群众座谈、查看台帐档案、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先后了解了襄樊市四个县(市、区)、7个乡镇 (街道)、9个村(社区)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的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及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襄樊市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于2007年积极探索建立综治维稳联动机制。2007年6月,该市在襄阳区试点建立区、镇、村综治维稳三级联动机制。8月,该市综治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整合力量,建立乡镇(街道)综治维稳联动中心的实施意见》,对建立乡镇(街道)综治维稳联动中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9月,该市综治委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乡镇(街道)综治维稳联动机制建设的经验,并就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联动机制进行了动员部署。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乡镇(街道)建立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在村建立综治维稳联动工作室。该市以乡镇为主干、村(社区)为支点建立了综治维稳联动中心。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为议事机构,不列入乡镇机构编制,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兼任副主任,整合综治、信访、公安、法庭、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力量,实行集中联合办公,下设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室、调解室、警务室、民政室;村级综治维稳联动工作室,主任由村支书担任,治调主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长、治保调解员、治安协管员、治安中心户参与其中。目前,该市100个乡镇(办事处)、2525个行政村已完成了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建设任务。该市襄阳区在试点过程中还建立了县级综治维稳联动中心,下设情报信息科、综合协调科和指挥调度科,主任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担任,工作人员主要从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抽调,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综治维稳联动机制。 (二)划分了工作职责。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八项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协调、督促中心下设机构开展工作;二是制订本辖区综治维稳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三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分析治安、稳定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四是化解矛盾纠纷和调处信访案件;五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六是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七是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检查考评和奖惩工作;八是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教育工作。 村级综治维稳联动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基层治安防范,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实行纠纷联调、治安联防、困难联帮、生产互助。 (三)制定了工作制度。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制定并实行了五项基本工作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制度。乡镇联动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对策和措施,部署工作任务。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联动中心进行分类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三是责任人制度。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当事人调处申请后,必须耐心询问情况,做好接待记录和调解工作,切实履行好调处职责。四是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及面广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乡镇综治维稳联联动中心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同时,及时依法按程序将案(事)件报告移交县(区)调处。五是信息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综治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健全了工作机制。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形成合力、化解矛盾实现联动。一是实行矛盾纠纷联调。村级发生的矛盾纠纷,由村级综治维稳联动工作室及时受理调处。本级调处不了的,由村治调主任及时向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反映,并要求及时调解、及时解决问题。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要及时受理和调处矛盾纠纷,实行集中接待、分类移交、部门联动、联合办公、定期回访制度。二是实行群众来访联接。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信访办“一个窗口”受理、综治维稳联动中心集中梳理分类、中心主任统一调度的工作模式。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信访办受理后及时呈报综治维稳联动中心,中心主任指定涉事地、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到综治维稳联动中心现场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实行突发事件联动处置。各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完善了预防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五)严格了工作的考评与奖惩。该市各县(市、区)把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与评先表彰、晋职晋级和经济利益挂钩。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对村综治维稳联动工作室主任进行绩效考核,每年从各村党支部书记工资中拿出1 5%作为浮动工资,根据年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予以发放。对治安中心户则以乡镇为单位,每年给予适当补贴,并赋予其在办理林木采伐、土地使用、适龄青年入伍、农村低保、确定优抚对象等方面的初审权,激励他们的工作热情。对综治维稳联动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出现重大不稳定问题的乡镇,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 二、工作成效 综治维稳联动机制在襄樊市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报告,群众反映:“过去反映一个问题,找了多个部门、跑了很长时间也解决不了,现在到了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或村综治维稳联动工作室就算找到家了。”基层干部认为:“工作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了,堵门堵路的事少了。”2007年,该市集体上访案件同比下降58.35%,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通过三天的实地调查,联合调研组认为襄樊市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合了资源,形成了有效的工作力量。该市通过建立健全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整合综治、维稳、信访、法庭、派出所、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治调主任、治保调解员、治安协管员、治安中心户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群防群治工作上的积极作用,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情况下整合了有效的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力量,加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基层基础,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中的推诿扯皮。如该市襄阳区张湾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建立后,组织社区干部、管片民警、治安协管员对该镇的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和排查,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摸清了全部底数,全面建立了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登记台帐,并实现信息联网,为加强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二)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的建立,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集中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场所,改变了以往群众想反映问题、要求解决问题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反映和要跑多个部门的状况,方便了群众。同时,由于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部门牵头协调,信访、派出所、法庭、司法、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听取群众反映问题的“门诊部”与解决群众问题的“手术室”的对接,改变了以往“来访人东找西找,接访人一转百了,承接人说说算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的局面,有效地畅通了信访渠道,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如襄樊市襄阳区朱集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2007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5件,办结72件,办结率达96%。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8批次,办结了6件。 (三)化解了矛盾纠纷。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充分发挥遍布全市农村的43600个“治安中心户"在一线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积极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当地。如2007年该市各级联动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943件,成功调处3786件。同时,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将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派出人员集中到中心办公,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提高了调处成功率,降低了群众的维权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案结事了。如2007年以来该市襄阳区朱集镇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耕地权属纠纷60余起,没有一起纠纷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三、几点建议 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省宜昌、荆州等地在这方面先后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不少好经验。襄樊市建立健全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的做法,为我省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提供了又一个新鲜经验。为进一步发挥襄樊市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工作室)的典型示范作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积极推广襄樊市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的做法。建议省综治委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襄樊市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的经验和做法,以此推动全省各级综治、维稳部门将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的机制和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综治维稳联动机制是新生事物,建议襄樊市在综治维稳联动机制的实践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健全和完善综治维稳联动机制。要在总结襄阳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其他县(市、区)逐步建立县级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形成县、乡、村三级综治维稳工作的联动。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综治维稳联动中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综治维稳联动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确保综治维稳联动中心长期有效开展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治安中心户建设。治安中心户是综治维稳联动中心的基础。各级综治维稳部门在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时,要高度重视治安中心户建设,按照10—20户的标准选聘一名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群众威信高、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人员担任治安中心户户长。要对治安中心户开展工作建章立制,加强对治安中心户的培训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治安中心户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开展治安防范、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情报信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 省综治办 省维稳办 省信访局 省社科院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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